我中心系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省职业病和化学中毒预防控制工作,集职业病防治、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工作以及教学、科研于一体,也是福建省职业病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福建省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政府行政部门技术支撑机构。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届别认定以该认证书年份为准(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www.fjhfpc.gov.cn)、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www.fjcodc.com.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1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送我中心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2017年度福建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中心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按照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考试考务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6、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中心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中心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网址:www.fjcodc.com.cn),逾期视为放弃。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光荣路282号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3726374(中心人事科)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由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负责解释。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6953(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驻委纪检组),0591-87855651(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0591-83707443(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纪检办公室)。
2017年度福建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及要求.doc
2017年度福建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应聘报名表
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