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住建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岗位及人数
省住建厅机关党委文明单位创建及行业文明建设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三)30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等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本一线录取)以上学历(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7年7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
(六)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热爱党务工作,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由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附后),并随附有关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住建厅人事处报名(可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30日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0591-87553359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按照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2017年5月6日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个人。
(三)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聘用:拟招聘人员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岗位工作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适应岗位要求的由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省住建厅机关党委工作。
(五)工资待遇:参照省住建厅机关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制度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迳向省住建厅机关党委或人事处咨询,咨询电话:0591-87553359。
福建省住建厅人事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