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神农架林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神农架林区2017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先聘后录工作方案》的通知(神人领文【2017】2号)文件精神,林区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第二批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全日制相应学历;
(五)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严格年龄限制,本科及专科在30岁以内(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岁以内(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等
(一)报名时间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4日,报名人员可登陆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nj.gov.cn/gov/)、林区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http://rsj.snj.gov.cn/)查询职位。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jpeg格式,30kb以下)、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15670968@qq..com。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选择2个或2个以上单位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提交的各项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填报虚假材料,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月4日18:00点后,不再接收报名。
(三)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情况,由林区人才办会同卫生计生委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采取综合问答及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问答题60分,实际操作题40分,综合问答部分主要考核求职人员综合分析及应变能力,实操环节主要考核是否能承担相应的医疗岗位工作。根据岗位计划数,在面试成绩高于全场平均分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拟聘人员在神农架政府门户网、林区卫生计生委等相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体检
1.体检:由林区卫计委在聘用协议签订前组织拟聘用对象到林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在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省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林区人民医院体检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林区卫计委同意后复查一次。体检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签订聘用协议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期内。应聘对象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从2017年7月1日起,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协议签订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聘用满1年后,应聘对象可报名参加应聘所在单位招聘考试,若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试视为违约。3年聘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对优秀聘用对象可续聘,但连续聘期不超过5年。
三、试用期、聘用期待遇
1、应聘到区直医疗单位的由政府为聘用期内的聘用人员提供拎包入住公租房。
2、聘用人员享受神农架林区同期招聘的同学历正式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不实行试用期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工资保险由财政按用人单位财政供养方式予以保障。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可享受《神农架林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中第六条生活补贴优惠政策。具体为博士或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月1000 元;其他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每人每月500 元。
四、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9—3336126(林区卫计委);
0719--3332739(林区人民医院;
0719--3452325(林区中医院);
0719--3332486(林区妇幼保健院);
0719--3332083(林区疾控中心)。
0719—3336126(乡镇卫生院)
2017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系统第二次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doc
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系统先聘后录人员报名表.doc
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