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好思想政治素质。
2、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热爱残疾人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较强的对外协调能力,业务拓展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无锡市户籍(不含江阴、宜兴) 。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无锡市锡山残联517室(锡沪路东亭中段81号)。
3、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2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锡山区残联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可在网站下载)。
报名咨询电话:88216533
联系人: 胡先生
5、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6、资格审查:由区残联会同区人社局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名单在网站公布,并按网站公布时间至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与录用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交流沟通、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3)总成绩。根据笔试40%、面试60%折算出总成绩。
(4)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2、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拟招录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政审
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由区残联会同组织、纪检部门人员对其进行政审。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在考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情况,对拟录用人选在锡山区残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聘用人员薪酬按照锡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锡山区残联纪委:0510-88216507
锡 山 区人社局:0510-88214761
锡山区残联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无锡市锡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