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技能人才公告
为备战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全国第十四届冬运会,满足吉林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对教练员等特殊技能人才急需要求,根据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吉市人社联发〔2016〕6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体育局研究决定,现将吉林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技能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为吉林市体育局所属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教练员8名、枪械维修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吉林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技能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体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8日—1999年5月1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5月18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专项技能、执教经历等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免缴报名费和考务费。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5月23日(工作时间:8:30—17:00)
2.报名地点: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吉林市政府院内5号楼6楼会议室。
3.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017年吉林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技能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携带《2017年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技能人才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并填写)、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条件一览中(附件1)所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报名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报名情况再决定是否组织笔试。如果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30(不含1:30)的,则需要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不设及格线,其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只作为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科目详见《准考证》。如果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超过1:30(含1:30)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根据各招聘单位行业、专业及岗位需求采用不同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吉林市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7年5月份,即到2017年5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五)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政策咨询及监督方式
公开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城日报、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吉林市体育局网站上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432—62022740(吉林市体育局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2—62037580(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此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17年吉林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技能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17年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技能人才报名表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市体育局
2017年5月18日
附件1:2017年吉林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技能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