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共招聘员额编制人员12名,具体招聘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聘员额编制人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1日至1997年8月11日之间出生),年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1日。
6.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聘员额编制人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5年毕业生(含在读非201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5年毕业生)。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领取《笔试准考证》均通过现场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由市政务公开办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2.报名时间:仅限8月13日—14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逾期不再受理。
3. 报名地点设在吉林市政务公开办第一会议室(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10楼,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
4.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技术等级证书以及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招聘条件中不要求的可以不提交)。
(3)《2015年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员额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
(4)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5张。
(二)缴费
报名与缴费同时进行,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缴费后,方视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
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三)领取《准考证》
8月16日下午(下午1:00—4:30)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吉林市政务公开办综合处(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10楼,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领取《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职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有权要求考生按照公告及职位资格条件补充报名材料,否则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的方式。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主观题题型为简答题或论述题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参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员额编制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3)。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8月18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仅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无效)进入考场。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放弃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以50%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体检工作由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市政务公开办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社局网站和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公示。
六、签订劳动合同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拟聘人选名单公示在市人社局网站和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发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发布(仅发布准考证号及成绩)。
面试人选、体检人选(含考试成绩)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发布。
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2-64820005(吉林市政务公开办)
1. 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聘员额编制人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2. 2015年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员额编制人员报名表
3.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员额编制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4.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
吉林市政务公开办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