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因员额编制不足导致的审判力量与审判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以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决定招聘法官助理和法警协勤。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两个岗位:法官助理岗位50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10名,男性不足额时补录女性;法警协勤16名,全部为男性。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招聘范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现岗劳务派遣人员。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时间为1999年5月10日前至1982年5月10日后;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现仍在处分期的不准报考。
(5)法官助理分配去向为法院机关和派出法庭,基层法庭因有夜间值班,适合男性报考。报考法官助理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以及与法律相关专业。具备写作基础、微机速录能力和正常语言表达能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面试合格后免笔试录用。
(6)法警协勤分配去向主要是派出法庭。报考法警协勤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复员军人,身高1.75米以上。
三、招聘过程
1、发布公告。2017年5月11日-5月14日,在丰南电视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微信群、“丰南发布”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报名地点在区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青年路102号)。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岗工作证明,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5月15日前咨询电话:8101354,8736611。5月15日、16日咨询电话8180223。
3、面试。报名的同时进行面试。
4、考试。法官助理只进行笔试,法警协勤进行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项内容。笔试内容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法、民法、行政法相关内容,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1:00,具体见准考证;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两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确定拟聘人员。法官助理扣除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直接录用的名额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法警协勤按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拟录取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地点在区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政审。对拟聘人员开展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提交政审相关材料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政审程序。
7、体检。进入体检人员于2017年5月25日到丰南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体检程序。
8、上岗。拟聘人员于2017年6月1日正式上岗。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管理形式为劳务派遣。从上岗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执行原劳务派遣工资。期满考核合格后,法官助理月工资待遇3000元;法警协勤人员执行政法系统劳务派遣警辅人员的工资待遇,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各项待遇纳入区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