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招聘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由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合同制收费员,派遣至淄博市公路管理局各收费站从事收费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数量及应聘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3、在淄博市有固定住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有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1日以前出生),32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传染疾病,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癫痫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史;
7、讲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熟练;
8、报名时需处于失业状态(在职或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的无法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19日(9:00—11:30;13:00—15:30);
(二)报名地点:淄博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3楼315室(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路西办公楼)。
咨询电话 :3181774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请先到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dzb.lss.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报名需由本人进行,同时要交验户口本(个人单页)、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单独交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用于制发准考证);
3、在报名的同时结合招聘要求及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缴纳40元考务费(需自备零钱),明确笔试、面试有关事项;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的,将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
三、考试
考试按笔试、面试进行。
1、笔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2日上午9:00至10:30(提前20分钟到场);
笔试地点:淄博市创业大学六楼(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院内);
笔试内容:初中数学、语文知识及时事政治知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7年5月23日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网址:http://www.rlzy.sdzb.hrss.gov.cn/)的公告公示栏进行公布。请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名单注明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2017年5月25日 上午8:30开始
(面试考生上午场次8:00集合,下午场次13:00集合);
面试地点:淄博市创业大学六楼(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院内);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报名进入笔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由我方酌情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举止仪表及相关专业技能等。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参考,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面试成绩26日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网址:http://www.rlzy.sdzb.hrss.gov.cn/)的公告公示栏进行公布)。请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查询并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面试通过人员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政审
通过面试的报考人员,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或固定住所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个人表现证明》,于体检集合时叫我方工作人员,如相关证明届时无法提供,将取消其体检及录用资格资格。
五、体检
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400元体检费、《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或《个人表现证明》,空腹参加。逾期不到或无法提供《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如经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取消录用资格。请进入体检阶段的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如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聘用、待遇和培训
(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与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二)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法律法规、举止仪表、收费工作的操作流程等;
(三)被聘用后,工资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附件: 《报名登记表》
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