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唐山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市“120”急救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基础上按总成绩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
具有唐山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户籍地以2014年9月户口所在地为准)且符合所要求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共10名。其中:临床医学3名,护理类7名。
四、招聘条件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996年9月出生)。
2、专业工作经验两年以上(2012年9月以前毕业)。
3、临床医学考生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研究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临床医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理类考生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证书。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从事夜班工作。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有一定普通话水平。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报名准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
唐山市卫生局于2014年10月10日-10月17日在唐山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考聘用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主要使用唐山人才网,请报考生注意浏览。
(二)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唐山市卫生干部进修学校(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北侧)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核、信息确认和指纹录入。未通过现场信息确认的报名考生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2、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0月13日—10月17日 。
3、提交材料:考生须持报名表(附件2)、小二寸照片两张(近半年)、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或生源地证明、毕业证书、执业证书及原工作单位开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以上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4、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核
1、本次资格审核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对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
2、应聘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
3、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及所有证件材料,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四)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专业实务、实践能力(两科目并一试卷)。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时间:2014年11月1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领取准考证和成绩查询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10月23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交费单据到唐山市卫生干部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
2、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10月29日登陆唐山人才网查询。
3、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人员于10月30日凭身份证到唐山市卫生干部进修学校领取。
特别提示: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内容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范围:临床医学参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应试指南》;护理类参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应试指南》。满分100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简述题。
(二)面试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考核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比例进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现场应变沟通能力及语言表达、普通话水平等综合素质情况。满分为100分。
七、考试总成绩核定
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调阅人事档案,无刑事犯罪记录及其它违法行为,无涉及“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迷信活动,出具原单位证明或本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及派出所加盖公章的证明信。
十、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卫生局报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10月10日-11日:0315—5916910 、5916907、5916950
10月13日-17日:18633995519、13012198552
联系人:毕唯
附件:
唐山市卫生局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