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仓前社会治理大联动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平安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治安巡防、城镇管理、网格协管员等岗位人员40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余杭区户籍人员及持仓前、余杭、五常、闲林、中泰街道持暂住登记证明的中共党员或退伍军人或大专学历及以上的人员。
三、招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治安巡防、城镇管理、网格协管员等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服从管理,甘于奉献,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3.招聘人员的年龄在22—35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至199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复退军人年龄放宽到20周岁——35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至1997年4月30日前)。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6米以上。双眼裸视力0.5以上,身高视力初检另行通知。
5.招聘人员的文化程度为:余杭区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持暂住登记证明的中共党员或退伍军人为全日制高中及以上。
6.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招聘条件。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6日至5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仓前街道办事处(仓前街道向往街1008号乐富海邦园18幢仓前街道综治科206办公室,联系人:孙许萍,电话:0571-88615207。
3.报名方式:报名时随带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证明、从事相应工作经历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开考比例为1∶2,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5.准考证领取:5月22日(星期一)凭身份证到仓前平安巡防大队部20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作放弃资格。
(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1.体能测试:5月22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组织执行,并按照测试成绩的10%计入总分。
2.笔试:由仓前平安巡防大队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基础法律知识”。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
3.面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至低录入招聘名录序列,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和体能测试1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办法执行。
(四)加分:退役士兵以部队实际服役年限折算军龄分给予加分,每服役满一年给予总成绩加1分,中共党员的总成绩加3分,两项不累计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和相关待遇
1.体检(考察)费用自理,体能测试当天着运动装。
2.录用人员与相关公司及村社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编外用工人员标准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发基本工资。
3.本次招聘后,1年内出现人员空缺的,可从此次招聘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替补。
咨询电话:仓前平安巡防大队 0571-88615207
本公告由仓前平安巡防大队负责解释。
余杭区仓前平安巡防大队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