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海角街道办事处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条件
(一)男女不限,20-4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工作认真、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开除公职等行为。
(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操作word、excel等基础办公软件,会使用测绘软件并有与岗位相关的学历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专业资格的可放宽至高中)。
二、工作内容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住房、街道、社区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申报;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安全生产、企业普法等指导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经招考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1年的用工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为2.9万元/年(含按规定缴交的社保相关费用)。待遇按海城区财政标准的调整进行动态管理,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缴交。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30日
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wmddzb@163.com
(2)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北海市海城区海角路5号海角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79-3034420,联系人:马振兴。符合招聘条件者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
由海角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应变处理、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相关内容。
(四)政审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选。根据政审的结果,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选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审批
对考试、政审、体检合格者的拟聘用人员在海角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核实,对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
本简章由北海市海城区海角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北海市海城区海角街道办事处
2017年 5 月 8 日
附件:海城区海角街道办事处招聘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