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职位和条件:文秘工作人员。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中文教育、文秘、行政管理、哲学、政治、法律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含)以下,男女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资质证书的原件(经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报名时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2017年5月12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那坡公路管理局二楼局政工科;咨询电话:0776-6821853,联系人:黄志峰。
(二)资格审核
通过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
(三)面试(含笔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要求到那坡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后,考核工作由那坡公路管理局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考核后,由那坡公路管理局政工科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和管理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按那坡公路管理局现行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缴);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按那坡公路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那坡公路管理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