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重点建设工程办公室(区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办公室、区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是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杭州地区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主要从事余杭区重点建设项目前期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选调范围
杭州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在职在编的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一定的履职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的优先考虑。
2.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建筑学、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规划等相关专业。
5.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1)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情况的;
(4)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四、选调方式
选调工作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选调程序如下:
1.报名。填写《杭州市余杭区重点办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phf310@163.com,经电话确认后递交相关纸质材料至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03号发展和改革局组织人事科314室)。
需递交的纸质材料:报名表(需所在单位盖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等能说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2月25日,8:30-17:00;
联系电话:0571-86224639、86169617
2.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等,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核确认。
3.面试。面试主要侧重对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面试方式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
4.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从综合素质、与拟调任职位匹配等方面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余杭区外的选调人员须提供单位所在地编办关于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类型的证明。
5.确定拟选调对象及公示。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按有关规定在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拟选调对象办理聘用手续。拟选调对象在选调过程中自动放弃或发现有影响选调等情形而不能聘用的,取消资格,经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研究,可确定递补对象。
五、监督、举报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杭州市余杭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9260672。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