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所属4家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单位及需求计划
此次招聘的省科技厅所属事业单位共4家。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8个岗位10人。
招聘单位情况、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7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5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确认。已缴费人员在2017年6月7日—6月9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7年6月10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23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一般为岗位认知、相关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三、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zjkjt.gov.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网站(www.istiz.org.cn,通知通告);
3、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网站(www.kjkfzx.com,通知通告);
4、浙江省杭州专利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网站(www.zjip.org,通知公告);
5、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人事处),0571-87054016。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1、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0571-87054089、85212171
2、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0571-89986565
3、浙江省杭州专利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0571-86875151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x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