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粮食局关于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省级粮油储备库管理中心等3家浙江省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共3家。各单位简介如下:
(一)浙江省省级粮油储备库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经费自理,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省级储备粮油储存的技术指导,检查督促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二)浙江省粮食干部学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粮食行业在职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培训(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和成人学历教育等工作。
(三)浙江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经费自理,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组织实施全省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省本级信息化建设任务、计算机网络维护和安全运行;负责收集、分析、预测、发布国内外主要粮油品种信息;组织省级储备粮(油)轮换的竞价交易活动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3家事业单位本批次招聘需求为6个岗位7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7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5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确认。已缴费人员在2017年6月7日—6月9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7年6月10日(全天),杭州市内。
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23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结束后,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粮食局门户网站(http://http://www.zjls.gov.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省粮食局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粮食局(人事处),0571-85773019。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1.浙江省省级粮油储备库管理中心:0571-88178567(赵红辉)、88173142(孟可亮)
2.浙江省粮食干部学校:0571-88860203(张瑾)、88932236(魏燕)。
3.浙江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0571-85773053(席娓),85770009(金亚丽)。
附件:浙江省粮食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xlsx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