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白蚁防治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全国白蚁防治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全国白蚁防治中心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司级单位,驻地浙江省杭州市。主要职责承担行业政策法规的研究及政策规范、技术标准的编制;负责对管理规范与技术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开展蚁害控制对策与技术创新研究,组织对行业产品与科研成果的评估与论证;组织国家级蚁害控制示范项目和国家级重点项目;开展职业技术与岗位培训;组织开展国内外信息交流与科技合作等。本中心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质量管理处、对外协作处、科技发展处、教育培训处等六个部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本次公开招聘综合处文秘宣传岗位1人。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述具体要求: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中文学、新闻类、法学或行政管理学专业;
(二)具有1年以上新闻媒体采编报道、文宣、综合文字等工作经历;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7日后出生)。
具有文秘职业资格者优先。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5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此次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7年6月7日-6月9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7年6月10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类卷)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23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7年7月1日上午8:00。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8号省建科院新大楼11楼。
应聘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以及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时间:7月1日上午8:30。
面试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8号省建科院新大楼11楼。
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核、体检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考核、体检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zjjs.com.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事业单位招考”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571-87055132(人教处),87052803(省纪委驻省建设厅纪检组)。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226802(全国白蚁防治中心,俞韶葱)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