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园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计划
招聘户籍在天水市辖区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共计4人,其中拟招聘环保岗位(具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学历者优先)工作人员2人,招聘安监相关专业工作人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环保、安监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人员报考条件: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口齿清楚。不得报考的人员范围:(1)吸毒人员;(2)曾受过行政拘留或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有过错的人员;(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公司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允许考生参加笔试、面试。
(二)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至2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在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401室)。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及相关复员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名表1张。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笔试、面试要求
拟于5月初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按报考岗位分类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最后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政治审查和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取名额数和政审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
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缺额依次递补。
六、录用排名的基本原则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办理聘任手续及工资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实行编外聘用制,统一纳入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由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公司牵头组织,经开发区环保分局、安监分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照《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即2000元/月起,之后工资待遇按照《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增加,按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3日至2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401室)
报名电话:(0938)6835364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