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和部分医疗单位工作需要,经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派遣期内(2011年、2012年、2013年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由我省选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选聘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学历需为2013年11月27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学历。
4、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已与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征得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计划和应聘人数1:3的比例(要求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按1:2比例)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根据情况调整到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4日—12月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桓台县卫生局(地址:桓台县城区槐荫路110号)
具体办法是:应聘人员现场报名,下载手写《桓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材料,包括:《桓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已与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由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格式见附件4)。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及由我市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毕业生,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可以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岗位,此类人员需为淄博市常住户口(户口需在2013年11月27日前取得)或正在(曾在)淄博服务。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时,除提交相关资料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属于在岗的,要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在岗且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服务期满的,要出具服务期满证书或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期满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5。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采取业务测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业务测试
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业务测试。业务测试由招聘主管部门成立业务测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方法:由业务测试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组(5-7人)对报名人员进行相应专业的业务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基本医学素养和能力。业务测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实际确定。业务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业务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业务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业务测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笔试,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笔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分类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总分各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综合写作等有关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按照医疗、中医、护理、药学、医疗器械维修、计算机等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分类命题。
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人。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携带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也可持有效期内的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出具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办理免费确认手续。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和《专业基础知识》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业务测试成绩占6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业务测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业务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业务测试成绩仍相同,采取业务测试加试的办法确定。
考核体检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照以上办法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派遣手续。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将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七、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咨询电话:桓台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0533-8216245
监督电话:桓台县纪委、监察局 0533-8163326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2013年桓台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rar
附件2:桓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ar
桓台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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