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村区城市建设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为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参照市、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交通协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具有周村区常驻户口。
3、男性,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4、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道路交通管理知识,自愿从事交通协警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优先。
5、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数量及职责要求
1、招聘计划:拟招聘10名交通协警(男性)。
2、岗位职责:协助交通警察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道路上的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路口渠化等进行研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以及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交通协警,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14日,8:30至12:00、13:30至16:00。
报名地点: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周村区人社局二楼东,青年路377号)。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 (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oucun.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周村区公开招录交通协警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初审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人员成绩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oucun.gov.cn)进行公布。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oucun.gov.cn)进行公布。
体检由区交警大队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由周村交警大队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淄博众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交通协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周村交警大队管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户口迁出本区的;
3、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有交警大队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五、待遇
被聘用的交通协警待遇为:基本工资1300元(随周村区城镇职工最低工资调整而调整)+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补贴中扣除)、管理费、考核奖,每个月总计2000元左右,由周村交警大队统一发放执勤服装,并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发放考核奖。
被聘用的交通协警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经过周村交警大队同意。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周村交警大队:0533-2139170
区人社局:0533-6195233
监督电话: 区 监 察 局:0533-619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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