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丽水市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017年第21号)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2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人民医院是丽水市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所需专业 |
1 |
妇产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妇产科学 |
2 |
胸心外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胸心外科学 |
3 |
肝胆胰外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肝胆胰外科学 |
4 |
神经外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神经外科学 |
5 |
神经内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神经内科学 |
6 |
血管外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血管外科学 |
7 |
骨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骨科学 |
8 |
胃肠外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胃肠外科学 |
9 |
麻醉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麻醉科学 |
10 |
眼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眼科学 |
11 |
耳鼻咽喉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耳鼻咽喉学 |
12 |
消化内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消化内科学 |
13 |
呼吸内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呼吸内科学 |
14 |
心血管内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心血管内科学 |
15 |
肿瘤内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肿瘤内科学 |
16 |
肾内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肾内科学 |
17 |
血液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血液科学 |
18 |
内分泌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内分泌科学 |
19 |
泌尿外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泌尿外科学 |
20 |
肿瘤放疗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肿瘤放疗科学 |
21 |
风湿免疫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风湿免疫科学 |
22 |
急诊医学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急诊医学科学 |
23 |
重症医学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重症医学科学 |
24 |
康复医学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康复医学科学 |
25 |
口腔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口腔科学 |
26 |
儿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儿科学 |
27 |
临床中医师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中医科学 |
28 |
临床医学类其他专业医师 |
专业技术 |
10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29 |
特检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特检科学 |
30 |
病理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病理科学 |
31 |
检验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检验科学 |
32 |
输血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输血科学 |
33 |
放射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放射科学 |
34 |
介入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介入科学 |
35 |
护士 |
专业技术 |
5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护理学 |
36 |
法医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法医学 |
37 |
针灸推拿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 |
38 |
中药师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中药学 |
39 |
药师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药学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6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在原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s-hospital.com/)。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2日17: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2.网上报名办法:填写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表)发送至 lsyyrsc@163.com。
邮件主题为「某某某应聘××岗位」,同时发送一份个人简历(若岗位报名者有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 SCI 论文的,请一并发送论文 PDF 版)。
网上报名添加附件时请将报名表命名为「×××××某某某」,简历命名为「×××××某某某简历」(×××××为岗位名称,某某某为报考者姓名),如「骨科张三」及「骨科 张三简历」。
注意: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请勿修改登记表设置的格式参数。报名登记表要粘贴电子照片(正规证件照),不按要求发送报名登记表和简历者,报名无效。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现场确认时核对相关证书原件,录用后核对档案,若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医院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4月23日在丽水市人民医院招聘网(http://zp.ls-hospital.com/)公告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通过者不再一一通知。
4.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核者请于考试当天携带:
(1)《2017年丽水市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报名表贴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需提供学术专著、论文、科研成果、立项课题及获奖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采取面试、试岗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考官由市人力社保局抽签产生。
面试考试内容:自我介绍(PPT)+ 考官现场提问,应试者请准备自我介绍PPT以及简历八份。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人民医院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其它卫生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780166 0578-2780031。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人民医院
2017年4月13日
2017年丽水市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