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卫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为保障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选人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其待遇执行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拟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务人员14名。其中临床医师3名,中医医师(含中西医结合)3名,影像专业2名,检验专业1名,护士5名。
四、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地户籍优先考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质优良,热爱医疗卫生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流利,举止端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临床医师、中医医师、影像专业、检验专业
1、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并于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
2、普通中专及以上学校毕业,国家承认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或学籍表),有助理及以上执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护士
1、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并于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
2、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或学籍表),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年龄在35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4月19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望都县人社局干部股 电话:7727567
3、报名方式: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2寸免冠同版照片5张。交纳报名费100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聘资格和相关成绩。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尾数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末尾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各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满分为100分。由评委会进行面试。
笔试、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排名末尾出现并列的,优先确定体检人员的顺序为:学历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本地户籍者。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对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检不合格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体检项目据实交纳体检费。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采取查阅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岗位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招聘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招聘医护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杨保军(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田双喜(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建涛(县人社局长)
陈 涛(县卫计局长)
刘 华(县编办主任)
朱少华(财 政局 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县人社局长刘建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772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