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霸州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其中: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3名、经济学门类和管理学门类相关专业1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生源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7年4月10日至16日)
招聘信息于报名前在霸州电视台、霸州就业网、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霸州分区)向社会公开发布7天,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17年4月17日至21日)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特别紧缺专业经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最低不低于2: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则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地点:霸州市第一中学阶梯教室。
2、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须持以下证件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页、毕业证(以上证明材料需另提供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档案人事关系未在霸州市的考生及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填写《考生人事关系及档案信息确认表》,同时,档案人事关系未在霸州市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档案。
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查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4月27日中午12点前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2017年4月29日)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考试内容为与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占比约70%,经济和管理学门类相关专业采用统一试卷,命题方向侧重于经济学相关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占比约30%,含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知识),不同岗位采取不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2017年5月9日)
根据笔试成绩,按与其所报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阶段。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仪态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知识、国家产业政策、钢铁去产能工作政策及思路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评委7人,其中外聘专家4人。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生总成绩构成比例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者,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同等条件的进行加试。
(六)考察(2017年5月11日)
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七)体检(2017年5月13日)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八)公示(2017年5月15日至23日)
招聘结果在霸州就业网、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霸州分区)和市人社局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被举报有违反招聘政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的考生,一经查证,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我市全额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咨询电话:0316—7865093,监督举报电话:0316—7286806。
1、霸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发展改革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考生人事关系及档案信息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