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港南区当前消防警力不足,更好地完成消防保卫任务,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根据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港南区人民政府批准,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具体要求事项等如下:
一、招聘人数
合同制消防文员2名,其中宣传报道员1和执法辅助员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
守法,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消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本科以上,汉语言文学、中文、新闻专业或有新闻写作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宣传报道员:主要负责大队的宣传工作,包括制定宣传方案、外出宣传、宣传稿件撰写、工作文件拟制等内容。
执法辅助员:主要负责辅助大队执法人员对社会单位进行执法,维护执法业务系统数据。
3、男性年龄在20岁至30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0米;女性年龄在20岁至30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50米;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文职人员招收对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宜招收为文职人员的情形。
三、录用办法及待遇
1、劳动合同期为2年,工作表现优秀、业务能力强的,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2、合同制消防文员从事文秘写作、消防辅助执法、行政办公等工作,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实行周末双休,行政班制度。经文化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月工资1800元。工资按实际时间计发。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2100元(包吃、穿、住);工龄工资为每年100元,每满一年递增;工作二年以上每月增发200元,工作三年以上每月增发300元。大队负责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大病、失业保险。
四、入职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4月6日至4月16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网上报名
将个人简历发电子邮件至330801626@qq.com,进行网上报名,无法登陆互联网的,也可将报名所需资料邮寄至:贵港市港南区港南公安消防大队。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验证的一律不通过,初审通过后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考试的具体安排将进行电话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公文写作、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且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贵港市公安消防支队文职人员招聘办公室将逐个进行政治审察,审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港南消防大队(江南工业园三路饲料厂正对面);
邮编:537100
联系电话:0775-4890022 0775-4890566
QQ:33080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