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微信城管座席员3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观念,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好学,耐心细致;
(三)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口齿伶俐,沟通能力强,普通话标准,熟悉贵港本地方言者优先,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性别要求女性,所学专业不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方式。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新华路中段御林皇府南门斜对面贵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101室,联系电话:4551186,4578787(传真),邮编:537100。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10日—20日。邮寄材料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贵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本人签名,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邮箱:4214844@163.com;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贵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资格审查通过的,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三)面试
由贵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考察、体检
1.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经班子研究后,确定招聘人选。
2.组织确定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制外人员,贵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前,先试用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照3000元/月的预算标准执行(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部分)。
贵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7年2月8日
附件:2.8贵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