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委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直属机关工委编外工作人员3名,其中文秘工作人员2名,财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责任心强,工作有热情,职业素质高,爱岗敬业。
(三)文秘工作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文稿整理、分析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机关工作经历或党建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财务工作人员,中专(含中专、高中)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有会计资质,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熟悉电脑操作。同等条件下,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2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应聘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近期2张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附后)一式2份到市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报名(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一楼140室)。
(二)资格审查与筛选
1.市直属机关工委收集汇总报名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确定初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通知初步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到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进行复审,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2.市直机关工委研究确定招聘人选。
3.组织确定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工资待遇:1500元/月;签订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五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市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业荣,电话:4561956,13977507833。
附件:中共贵港市直属机关工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贵港市直属机关工委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