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医患纠纷调解员2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或者法律专业,熟悉计算机的相关操作应用,同等条件下,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3月以后出生);
5.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10日(不含周末)。
2.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贵港市司法局政治部(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市交通局大楼五楼503办公室)。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近期1寸彩色照片。
(二)招聘方式
1.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
2.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招聘人选。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程序后,确定聘用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待遇
(一)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聘用工资:2200元/月(含个人五险)。
(二)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和单位的要求上班、休息;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意者自行下载表格进行填报。咨询电话: 0775—4569130。
贵港市司法局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