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平湖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合同制驾驶员8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平湖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历清白,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持有B1以上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3年内无重大责任性交通事故和严重违反交通法被依法处置的;
5、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业务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平湖市行政中心1号楼机关事务管理局207室(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联系人:顾金华,联系电话:85060207。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单位工作证明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他形式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委托书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告知报名人员。
(二)业务考试
以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计算业务考试成绩(业务考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30%+专业技能考核×70%)。考生业务考试成绩在平湖机关后勤网进行公示。
业务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业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业务考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名单将在平湖机关后勤网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将业务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业务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总成绩在平湖机关后勤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主管单位平湖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
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平湖市机关后勤网进行公示。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2、拟录用人员如为车改单位分流的驾驶员需退还全部补偿款。
3、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