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建设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非在编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另同时招聘导医11名。
详见附件:《包头市第四医院2017年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此次招聘涉及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简章发布
《包头市第四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由人事科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与资格审核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2、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
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
包头市第四医院人事科(门诊楼四楼422室)。
4、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领取并填写《包头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贴小二寸白底照片,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上述材料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复印件留存以备核查。
5、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面试、试用考核
1、笔试
笔试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占70%比例,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30%比例。
笔试结束后,人事科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具体比例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
免于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名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求职动机、行为举止、沟通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心理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环节进行测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出100分制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网向考生公布。
3、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断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试用考核期为期半年。培训考核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科室轮转期(为期半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4、笔试、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以微信群的方式或电话方式通知)。
(四)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及拟录用名单等在包头市第四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我院人事科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本人,未被聘用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拟录用者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
3、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六)待遇:
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按照《包头市第四医院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执行,签订劳动合同,上“五险一金”。
(七)联系电话:0472-3103311
包头市第四医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