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具有白云矿区户籍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户籍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1日);白云矿区生源(生源所指:在白云矿区中小学曾经就读一年以上且有学籍证明的人员);在白云矿区内注册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人员;在白云矿区服务期满的基层项目人员(特殊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以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5年5月31日之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特别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资格条件,具体要求参见《招聘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辞退和开除公职的人员。
4、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公告简章、报名信息表下载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站: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tbyeb.gov.cn)。报名时间:2015年6月30日—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地址:百灵道西侧铁矿电视台南,白云矿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8室。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签署《考生承诺书》,然后提交报名信息表2份,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特别提醒报考者:报名信息表要求机打2份,手写无效;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
(二)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并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审查时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5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所在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及所学专业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审查。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
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白云矿区内注册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单位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工资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现场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查通过的人员要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
2、2015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考费;2014年的高校毕业生收取报考费的50%。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享受减免报考费用政策的考生,携相关减免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于报名结束前提交到报名审查组,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四)准考证领取
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请考生自行留意白云矿区政府网站。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科目
本次考试形式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设蒙语试卷。笔试不设专业考试,所有岗位均使用统一的试卷。
(二)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白云矿区,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三)加分因素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后加5分。符合加分因素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四)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专业科目加试
需进行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组织专业科目测试。测试合格者,予以录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重新进行专业科目测试。
(六)进入考察资格范围人员的确定
普通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名单;进行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名单。上述名单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如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人数相等,进入考察人选分数需达到招聘人员岗位考试的所有考生成绩平均分以上。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白云矿区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
体检在县级体检机构进行。具体体检工作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从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招聘审批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统一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公示名单无异议者,按规定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工作人员工资为2300元∕月,缴纳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社区聘用工作人员待遇按照《包头市城镇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包组通字〔2014〕60号)文件执行。
九、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简章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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