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和专业技能等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7)2017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上岗证,提供院校教务处学籍证明,可参加报名。
(8)报考条件详见《2017年包头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范围
详情见《2017年包头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计划表》,(年龄要求:博士1972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1977年1月以后出生;本科1982年1月以后出生,专科1987年1月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4日—3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日休息);
2.报名地点:包头市中心医院人事处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填写《包头市中心医院合同聘用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以备核查。
4.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面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方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笔试达到60分者进入面试程序,笔、面试成绩相加由高至低排序后,结合各招聘岗位数量进行录用,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四)公示
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和考试相关时间及要求将在包头市中心医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包头市中心医院网站。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岗位选择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录用办法
按照《包头市中心医院关于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七)待遇
经试用合格后按照《包头市中心医院关于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执行,签订劳动合同,上“五险一金”。
(八)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并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2.招聘信息和各项公示信息均在包头市中心医院网站予以公布。
3.报名联系电话:0472-6955266
包头市中心医院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