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现将2017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7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计划详见《2017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以上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为对应年份的3月15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3月31日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报名地点:白山市新华路2号(白山市人才市场)
咨询电话:白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0439-3257868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认真填写《2017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网上下载填写后打印。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和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当地报考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报名表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3张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外地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携带上述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和免冠照片原件现场报名。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3.考生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
四、招聘考试
2017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岗位需求,教师岗位进行试讲面试,文艺院团管理岗位进行专业面试,其他岗位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加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参加专业知识面试的考生(除教师岗位和文艺院团管理岗位),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根据得分高低按1:3比例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
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教师岗位的试讲面试成绩、文艺院团管理岗位的专业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根据得分高低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白山之窗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期过后,取消(放弃)聘用资格的岗位除招聘单位提出要求并经组织部门批准的,均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自动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由招聘单位和组织部门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长白山之窗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九、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为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市直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生活补贴,“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不低于6万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将通过补充公告发布。
中 共 白 山 市 委 组 织 部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