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61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人社〔2017〕9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7年我市计划招募29名高校毕业生到梅列区、三元区和永安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关招募办法通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详见《三明市2017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近年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三明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在岗待遇和期满政策按《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毕支〔2017〕4号)文件执行。在岗待遇主要如下:
1.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自2017年起,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3.参加市级“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区(市)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3月13至3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梅列区、三元区和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方式。2017年市级“三支一扶”实行现场报名。符合公布的招募条件、岗位、专业和学历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2份直接到梅列区、三元区和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择合适岗位报名。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先与拟报服务单位所在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并于3月31日前把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寄到所属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寄达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4.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要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认真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须下载《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考核表》(附件3)、《三明市2017年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人员考核办法》(附件4)和相关加分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院校考核,毕业生所在院校依据考核办法审核毕业生所填信息是否属实,按照《考核办法》基本分和加分评定标准给毕业生公正评分,签署考核意见并盖章。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的毕业生,需附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募报名考核工作由梅列区、三元区和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人社〔2017〕92号)的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并于4月24日前将报名情况及考核结果报送市“三支一扶”办。个别岗位需调剂的由梅列区、三元区和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办法的标准在本区(市)内调剂。
本通告未尽事宜,详见《三明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欢迎高校毕业生联系咨询,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
梅列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98)8223589;
三元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98)8308880;
永安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98)3804783。
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
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考核表
三明市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人员考核办法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