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委编办 福建省人社厅 福建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34号)、《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明卫〔2016〕103号)精神,结合我县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情况,拟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3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二、招聘对象
(一)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本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报考需取得原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二)省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并保留其编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
夏阳中心卫生院:1名;
夏坊卫生院:1名;
枫溪卫生院:1名。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公布:
明溪县人事考试网(网址:mx.smrsks.com)
2.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明溪县卫计局和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本着方便应聘者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或现场报名等方式组织报名工作。现场报名地点:明溪县卫计局人事股。应聘人员也可以登入到以上公布的网站下载报名表进行网上预报名。并于9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至明溪县卫计局电子信箱(mxwsj@126.com),同时把纸质表格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明溪县卫计局人事股收(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51号,邮编:365200),本县应聘人员直接到县卫计局人事股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采取实践技能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重点考核临床实践能力),择优确定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选,经公示后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确认,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4.签订合同。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聘用的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
联系单位:明溪县卫计局
联系电话:0598-2883462
电子信箱:mxwsj@126.com
2016年明溪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