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生办1名,经济建设服务中心1名。
二、招聘条件
1、要求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热爱乡镇、社区工作,服从安排,身体健康。
2、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
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录用。
(一)测试
1、笔试:内容以综合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
(二)录取
1、根据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者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若遇最后1名总成绩相同者,面试分高者优先录取。
2.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3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顺溪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地点:顺溪镇党群办(3005室),联系人:刘洪玉、陈如意。联系电话:5812305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顺溪镇委。
中共顺溪镇委
顺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