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8名。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有良好的素质和品德修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与事业心;热爱基层工作和社区工作,身体健康;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后出生).
3、除交警岗位学历要求高中以上,其它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17年3月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政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水头镇党群办,联系电话:63988232;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有关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5、按要求填写《水头镇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政审中的资格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环节。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综合考评 (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考评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 审
根据综合考评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主要审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 检
(六)公 示
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经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人员待遇参照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再行续签合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水头镇党委研究决定。
中共水头镇委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