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泾川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书记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司法事业,愿意从事书记员工作。
2.本人无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的记录,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及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的记录。
3.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优先考虑。
5. 招聘人数6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13日(双休日顺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手书个人简历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地点:泾川县人民法院政工科505室。
3.联系电话:0933--3325013。
(二)笔试、面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2.面试按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过笔试、面试后按招聘等额组织体检。
(四)考察
综合笔试、面试和体检等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向有关部门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对招聘的书记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期满,根据个人意愿与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续聘合同期限为1年。
招聘的书记员月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按每半年考核发放,出差按照规定发放相应的差旅费补助。
泾川县人民法院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