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基层基本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甘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甘卫发〔2016〕157号)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华办发〔2014〕39号)文件规定,经县卫计局、县人社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基本公共卫生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为10所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考临时基本公共卫生人员4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国家正规医学院校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31日之后出生);
4.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健康条件;
5.具有华亭县户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4.具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宣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报名(2016年10月24日-10月26日)。
1.发布公告。2016年10月24日,在华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lht.cn/)和华亭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应聘人员按乡镇卫生院名称分单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 ,下午: 2:30—6:00。
报名地点:华亭县卫计局人事教育股(东楼322办公室)
报名需由本人提供近期两寸正面免冠蓝底色照片3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华亭县公开招聘临时基本公共卫生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档案袋1个。
(二)资格审查(2016年10月27日)。上午,对报名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报名资格,印制准考证。下午,符合条件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县卫计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面试(2016年10月28日-29日)。
1.笔试(100分,占总成绩70%)。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卫生法律法规、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公共卫生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即组织进行阅卷,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100分,占总成绩30%)。面试采取抽题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理论知识、逻辑思维、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及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9:00-14: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项:
(1)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予以加分,员士级加5分,助理级加10分,中级加15分。
(2)因专业实绩突出,获得省厅或市委、市政府及以上奖励者加8分,获得市局或县委、县政府奖励者加5分,获得县局奖励者加3分,其他奖励不加分。此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项
综合成绩在县卫计局进行公示,按照拟录用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四)体检公示阶段(2016年10月30日-11月6日)。
1.体检。10月30日,参照国家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名额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2.公示。体检合格经县卫计局党委会议研究审定,10月31日-11月6日,对拟录用人员在县卫计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
(五)签约聘用阶段
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采取一年一聘,首次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及考核管理
招聘人员工资标准详见附件1(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分担部分),单位分担部分由单位统一缴纳。工资由乡镇卫生院参照《华亭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考核发放,从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列支。
五、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电话咨询或监督:
县卫计局人事教育股 联系电话:0933-7723164
县卫计局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7721165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华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华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