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经市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市卫生计生系统在编人员中公开竞聘选拔4名工作人员,现将竞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人数
1.竞聘岗位:丹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竞聘人数:4名。
二、竞聘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专业、学历等条件;
5.目前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在编人员,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竞聘专业及要求(附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24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规格均为A4纸,原件验证后退还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2张。
4.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7年3月27日前到市医保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含哲学、法律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竞聘人数分专业以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成绩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dypxzx.com。
六、考核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竞聘人数分专业以1:1的比例(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人员。经资格复审后由市医保中心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按综合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七、纪律与监督
竞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竞聘录用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证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1-86517906 86516651
监督电话:0511-86571172
八、本方案由丹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丹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