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3名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办公地点位于阳江市高凉路。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检测检验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承担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农业与林业等部门的检测检验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本次公开招聘食品检验员岗位3人。
2、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需全日制本科以上);食品营养与检测(需全日制大专以上)。
4、有1年以上相关食品检验工作经历,食品检验工中级证书以上,
5、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可视报名情况谢绝其他人员应聘,或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者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7日,应聘者本人携带简历到用人单位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致电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面试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实操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和岗位匹配度。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录用。
(三)体检、考核
面试完毕,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工作参考事业单位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体检、面试均合格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单位内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合同工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咨询。电话:0662-2088810(关志威)。
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