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主要保障机关后勤服务,包括机关食堂、机关会议、机关维修等各类保障服务。现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员1名,食堂面点师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保洁员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清白,社会关系简单,不会因个人或其他原因向领导提要求等上访之事;
(2)工作勤快,不计较得失,有强烈的组织纪律性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需领有健康证;
(4)口风严谨,工作中所见所闻绝不外泄,需签订保密协议。
(5)手脚干净,绝不允许有小偷小摸行为。
2.面点师基本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有面点师经验者优先录取;
(2)户口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或在越城区范围内有住房的;
(3)政治面貌清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4)外貌干净、整洁、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3.岗位条件
岗位人数年薪(包括五险一金)资格条件
专业(包括相关专业)学历年龄其他(户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
保洁员13.5万不限初中50周岁以下绍兴市
食堂面点师14万不限初中40周岁以下绍兴市
二、待遇
1.待遇:按照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二个月。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邮箱:495099717@qq.com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前,报名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对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曲屯路157号市信访局5楼516室), 联系电话:85120477
四、考试
1.现场面试及考试
2.考试时间:报名时;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绍兴市行政中心内
五、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在绍兴市机关管理局网站内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