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日常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待遇
县发改局招聘对象:工作人员2名
招聘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熟悉电脑操作、熟悉Excel、Word软件使用;
4.有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待遇: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我县政府购岗人员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万苍乡人民政府招聘对象:工作人员2名
招聘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沟通及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熟悉Excel、Word软件使用;
3.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待遇:聘用人员待遇参照我县政府购岗人员工资标准。
尖山镇人民政府招聘对象:办公室后勤工作人员1名
招聘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 熟悉电脑操作,有办公室、后勤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待遇: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1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岗位标准确定,享受乡镇相关补贴。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17年3月8日17时止(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市场(振兴街55号)
报名电话:84661822
县发改局咨询电话:84662887
万苍乡人民政府咨询电话:84786365
尖山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84791083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两张和填写报名表一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盖章。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填写《县发改局、万苍乡人民政府、尖山镇人民政府联合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在磐安人才网自行下载,已就业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曾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三)笔试、面试
1.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分数×60%作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招聘条件内容优先考虑,若招聘条件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修订后)》,如体检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招聘岗位数,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并在磐安人才网公示7日。
三、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指定磐安县人才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8466299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磐安县万苍乡人民政府、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万苍乡人民政府
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