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在南湖大道59号(壕沟路口西100米),主要负责交通执勤、秩序整治、事故预防、交通违法处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岗位一:路面执勤执法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地点:洪山辖区(张家湾、青菱地区、街道口、尤李村地区、南湖、壕沟地区、武汉火车站地区)
工作性质:全职
最低学历:高中
招聘人数:20人
岗位职责:
1、在指定的区域、路段、岗点维护交通秩序,劝导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维护交通事故或治安案(事)件现场周围交通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3、对交通参与人进行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接受群众的询问和求助。
岗位要求: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2、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熟悉交通法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
3、男性,年龄22岁以上,35岁以下,身高在173cm以上;如身高在175cm以上的,有摩托车驾照或者有专业特长,条件特别优秀的可考虑加入“汉警快骑”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为湖北省内;
5、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
6、服从管理,服从分配。
岗位二:“视频巡查”及“122”接处警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地点:洪山辖区,主要在大队本部(南湖大道59号)
工作性质:全职
最低学历:本科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
1、“122”接处警辅助工作;
2、全天候视频巡查,对辖区交通进行有效监控;
3、通过视频巡查,及时发现交通堵塞、交通事故等异常警情立即上报并进行先期处理。
岗位要求: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2、身体健康,熟悉交通法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
3、女性,22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湖北省内户籍;
5、同等条件下,计算机专业、语言文字类专业、有驾驶证者优先;
6、服从管理,服从分配。
岗位三:宣传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地点:洪山辖区(南湖大道59号)
工作性质:全职
最低学历:本科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担内外联络、协调和日常接待工作;
2、警务宣传工作。
岗位要求: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2、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写作及新闻类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 1986年6月1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下( 1981年6月1日后出生);
4、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办公室文职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薪酬福利:
正式录用后,路面执勤执法警务辅助人员年薪5.8万,含五险一金,值班备勤时包吃住;“视频巡查”及“122”接处警警务辅助人员年薪5.8万,含五险一金;文秘警务辅助人员年薪7万元,含“五险一金”。
四、用工形式:
录用的人员由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五、报名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欢迎来电咨询027-82772755,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2、报名地点: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269号泛海国际SOHO城3栋5楼,地铁3号线武汉商务区D出口直行200米右侧即到)。
3、提供资料:(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简历(请下载附件并自行填写打印,并粘贴本人1寸登记照片一张)。
4、资格审核、复审及政审:简历经初审合格且符合报名条件者统一电话通知参加复审。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为准。考生持《体能测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由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组织的体能测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3、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岗位特点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将在武汉掌上人才(http://www.whzsrc.com)、武汉人才网(http://www.job98.com)、上发布公告。后期各项招考事宜也将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和武汉人才网上进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三)政审、体检、聘用及岗前培训
1、通过政审的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录用人民警察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职或者解聘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组织或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受到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的;
(4)涉嫌犯罪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犯罪由检、法机关分别作出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决定的;
(6)参加邪教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