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隶属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依法设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公正性检验机构。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成立于2013年6月,主要承担各级政府部门下达或授权的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发证检验等任务,以及委托检验、质量认证、新产品鉴定、科技成果鉴定等工作。同时开展检验检测方法开发研究,以及标准制(修)订及验证工作,并承担高等院校学生的教学实习任务。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所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在涉及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领域上取得2112项产品及参数的检验资质,并相继成为全国6家婴幼儿配方食品发证检验机构之一、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食用油脂及制品牵头工作单位等。
我所秉承高度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致力于保障百姓健康,服务食品监管、服务产业发展,解决行业发展难题。检验业务立足华中,辐射全国,凭借扎实的技术实力,科学、圆满地完成各项检测任务和研究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为满足本所事业发展需要,现拟面向社会、高校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热爱食品、化妆品检验工作,关注食品安全信息,有较强的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踏实肯干,并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
4、聘用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一)文秘宣传员1人
岗位要求:
1、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内,新闻、文学等相关专业;
3、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4、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摄影水平;
5、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为人正直,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6、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二)检验员4人(微生物专业1人、化学及食品相关专业3人)
岗位要求:
1、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内;
3、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
4、有相关食品、化学检验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三)抽样员兼司机3人
岗位要求:
1、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内;
3、化学、食品等相关专业;
4、持有C照及以上驾驶证;
5、有相关食品、化学检验工作经历者优先,党员优先。
(四)信息分析员1人
1、全日制211类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内,男士优先;
3、食品、化学分析等相关专业;
4、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数据统计分析能力;
5、有相关食品、化学检验工作经历者优先,党员优先。
(五)库房保管兼电器管理员1人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内;
3、高压电工、电器、计算机管理等专业;
4、持有高压电工资格证;
5、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四、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填写《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随个人简历(附本人电子照片)发送至whfc@whfc.org.cn(将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其他有效证明一起打包作为附件),附件大小不超过5MB,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如:综合文秘+张杰。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否则简历将不获收取。
2、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27日(周五)上午08:30至2017年2月14日(星期二)下午18:00。
(二)初审:
工作人员将在一周内(2017年2月15日至22日)进行简历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面试时间。
(三)资料审核及面试:
1、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通过资料审核后进行面试: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高级电工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发表的文章、摄影资料;
(3)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5)武汉市城区居民提供户籍证明,已缴纳社保人员提供缴费依据等。
2、面试工作由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组织实施。
五、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经正式录用,将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通过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按照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待遇从优(具体标准面议),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一)单位地址:武汉市二七路142号。
(二)咨询电话:027-82353153、82353152,联系人:陈莉、喻梦甜(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