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更好地服务不动产权利人,促进我区社会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辅助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不动产登记辅助人员5名,其中计算机类专业2名,会计与审计类专业1名,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及国土资源管理专业2名。
二、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
2、热爱不动产登记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3、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4、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符合招聘人员专业设置要求:专业分类详见《江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三、招聘程序
实行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培训的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地点: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规划股,联系电话:0794-8432680。
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应提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学信证明(在学信网上打印)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17日。
3、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中明确。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不足时,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笔试范围为《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分专业按考生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分数相同时,第一学历高的优先,第一学历相同时,最高学历高的优先),确定入闱人员名单进行政审和体检。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4、政审
入闱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属地派出所出具)和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属地计生部门出具)参加政审。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
6、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上岗前培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
7、培训
对拟聘用的不动产登记辅助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由临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工资待遇、社会保险
1、工资
(1)基本工资:2000元/月(含社保、医保个人承担部分);
(2)其他福利(降温费、烤火费、综治奖、精神文明奖)参照临川国土分局干职工标准由临川国土分局发放。
(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六、考核
对聘用的不动产登记辅助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不称职人员终止劳动合同。
七、咨询电话 0794-8469191 0794-8423680
临川国土分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