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新区成立于1988年,1991年被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是国家首批、江苏首家、南京唯一的国家高新区。园区现管辖面积160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软件及电子信息、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生物医药特色产业集群,现有注册企业2375余家,70%以上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品牌。2015年实现技工贸收入2477亿元,地区生产总值29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45亿元。园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2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的71.5%,R&D研发投入占比为5.3%。园区拥有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38人、省“双创计划”人才37人、省“双创团队”2个、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197人以及江苏省“产业教授”、“科技创业家”、“双创博士”以及“333人才工程”等各类人才百余人。
十三五期间,高新区将紧扣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排头兵、江北新区科技创新中心这一定位,坚持以创新驱动为发展主旋律,以建设国际一流的高科技园区为目标,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高效融合、创新要素高效配置、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服务价值高效体现的开放性区域创新体系,将高新区建设成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南京科技创新引领区。力争到2020年,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幅15%以上,综合实力跻身全国高新区前列。
南京高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南京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高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南京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成立,专业从事园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营运管理工作,经营范围包括园区公共工程的投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园区土地开发整理及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电力、热力、水生产和供应;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公共设施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资产运营、投资、管理等。
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成立,是南京高新区管委会下属二级平台。
该平台(公司)主要职责:按照管委会授予的权限,统一领导和管理智能制造产业园的各项工作,承担所辖区域内规划管理、产业招商、开发建设和组织协调等职责;依托园区已有的制造业基础,做好智能交通、新材料等智能制造业、高端装备及现代物流的招商引资和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小柳工业园等老建成区企业的转型升级服务工作。在规建局指导下编制并实施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审批园区内投资项目并做好项目推进和服务;负责辖区内受管委会委托的基础设施和市政建设,做好相关的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服务贸易试点的相关工作;负责园区内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各项指标统计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编制智能制造产业园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纪检、组织、宣传等工作;完成工委、管委会(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因发展需要,对下辖南京高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南京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岗位对外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南京高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出纳1名,工程造价审计1名,工程管理1名,设计人员1名,人事1名;
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主管1名,人事专员1名,产业发展部主管1名,统计分析专员1名,投资促进与人才工作部主管1名,资产运营部主管1名,规划建设部主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时间:2017年1月16日—2017年2月10日。
(2)E-mail:nanjing.hr@163.com
(3)报名邮件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请见附件下载;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
网上报名审查合格者,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7年2月12日(周日)9:00—16:00
(2)地点:南京市高层管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贤街119号)。
(3)报名所需材料:
a.《应聘人员登记表》2份。
b.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可证明应聘人员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
d.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聘。
按照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二)考试
根据拟参加竞争的专业岗位和人选情况,采用笔试、专业能力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和适应岗位的应知应会知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三)背景调查
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着重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和岗位适配性。
(四)体检
对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安排体检。
(五)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背景调查、综合考察及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对被录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报名咨询电话:83102762
公建中心联系人:王彥凌58641291
智能制造联系人:任荣58696528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