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情况,经管理局批准,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财务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
招聘社会化用工财务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 身体健康,热爱岗位工作;
6. 农垦建三江管理局辖区内户口。
(二)岗位条件
(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按要求如实填写《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3、报名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4、报名咨询电话:0454-5791983
5、报名资料: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
(2)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30日内);
(3)会计从业资格证;
(4)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证;
(5)身份证;
(6)户口簿;
(7)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由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初级会计实务(《会计基础》、《经济法》)和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1)确定入围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17年3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合作共事、语言表达、专业技能、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 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四)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人员,由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建三江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由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进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待遇
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参照管理局社会化用工行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工资为17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2100元/月,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五险。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