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运城市夏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放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的通知》(晋组函字[2015]80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缺编情况和年度招聘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县乡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夏县2016年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任职满1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的、服务地为夏县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考生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职务满3年;
(2)聘期(3年算一个聘期)考核1次以上优秀;
(3)年度考核累计2年以上优秀;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且获得双学士学位;
(5)获得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招聘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7)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使用其工作人员(含尚未办理手续)的人员;
(8)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已经进入考录公务员或其他公开招聘考察阶段的。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7年2月17日前,通过夏县党建网、印发文件等形式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和人数,报名资格和条件,报名地点和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乡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在职在岗同意报考证明。本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须党委组织委员签字并加盖乡镇党委公章)于2017年2月20日至2月21日,在夏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县委三楼307房间,电话0359—8534982)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党委出具的在职在岗同意报考证明;
2、《夏县2016年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打印);
3、近期一寸免冠同版红底彩色照片2张(附带电子版照片);
4、年度考核表,聘期考核表,当选证及民政部门选举结果报告单或任职文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或本科毕业证且获得双学士学位的证书,获得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证件或文件原件。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县考核招聘领导组在夏县党建网上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见夏县党建网公告。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反映或向县纪委监察局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以及农村社会管理和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笔试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在夏县党建网公布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公示时间3天,凡对考核招聘工作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反映或向县纪委监察局举报,逾期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由县考核招聘领导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如果最后一个岗位应试者成绩出现分数并列的,按照现任职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支村委委员依次录用;如上述排名仍有并列,按照聘期长短依次录用。
(四)考核和体检
1、考核。本次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
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指标包括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两个部分,各占综合评分的50%,即综合评分=工作实绩得分×50%+民主测评得分×50%。工作实绩,采取百分制。由考核组通过到所服务村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根据其平时表现情况、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民主测评,采取百分制。包括组织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两个方面。采取填写无记名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测评表分项分档,按照“德、能、勤、绩、学、廉”六个类别设置测评项目。组织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等四个等次,群众满意度测评意见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四个等次,四个等次依次按100分、80分、60分、40分折算,结合票数计算测评得分。组织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按5:5的权重计入测评总分。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的应评为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确定为不合格:
①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30%(含)以上的;
②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
③不遵守聘任合同及有关管理规定的。参与或者从事与大学生村官身份要求不相符的活动,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征求意见。对考核合格等次的人选,征求所在乡镇纪检、派出所、卫计办、610办等相关部门意见。
3、体检。县委组织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县考核招聘领导组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夏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县考核招聘领导组研究,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部门按照报考人员个人素质、招聘单位意见和笔试成绩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岗位。岗位确定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自愿提出放弃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考核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柴照明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 组长:杨天虹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 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高成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邢建中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杨平俊 县编办主任
尚靖宇 县财政局局长
吴胜辉 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股股长
李 鹏 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高成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七、纪律要求
1、参加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考核招聘各个环节实行专人负责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考核招聘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3、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报名参考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自行放弃聘用且不服从组织安排的,组织部门直接解除其大学生村官聘任合同。
1.2016年夏县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2.2016年夏县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