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经县委、县政府研究,运城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5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芮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年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时点进行计算,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含1980年11月14日,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含1985年11月14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11月18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11月18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11月18日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2)报名前须登录芮城人才市场网(www.rcrcscw.com)下载并填写好《芮城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3)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为一式2份,其余复印件为一式1份。
(注: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名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如要报考,须持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推荐书或介绍信,方可报考。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录芮城人才市场网(www.rcrcscw.com)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2016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执行。
4、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交近期正面同底免冠红底1寸照片2张,交纳考试费用110元,并现场进行数码拍照。
5、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向社会公布符合人员名单。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规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芮城人才市场网站(www.rcrcscw.com)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及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7、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报考卫生系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其它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将按相关规定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笔试前向社会公告。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通知本人可以进行岗位改报,没有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未进行改报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因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和文管所讲解员岗位的特殊性,此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进行。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5的比例依面试成绩自高向低决定进入笔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笔试;若达不到1:5的比例,全部进入笔试。并对进入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所空缺的笔试名额,不进行递补。其他岗位按先笔试后面试的顺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和招聘公告。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和职业道德等。
《专业知识》测试内容:(1)教育系统岗位为相应学段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2)卫生系统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3)除教育、卫生外其它岗位为《公共职业能力》。《公共职业能力》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芮城人才市场网公布笔试人员成绩(内容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专业岗位、学历、成绩、名次等)。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
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卫生系统参加考试人数低于拟招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公告在芮城人才市场网发布。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进行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新闻媒体和芮城人才市场网(www.rcrcscw.com)上进行公告,并向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见公告)
教育岗位、卫生岗位、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和文管所讲解员岗位招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其余岗位招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方案须提前报人社部门核准备案,核准后方可进行,人社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
所有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芮城人才市场网。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考官全部由县外专家担任,不得少于7人。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应聘幼儿教师、义务学校教师、高职中教师的人员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1)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情景模拟化教学,其中包含弹唱、舞蹈、绘画等项目,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应聘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面对评委讲课方式。讲课内容分别为芮城县小学四年级、初中二年级(化学为初中三年级)、高中二年级本学科现行教材(体育教师在室内讲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应聘职中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面对评委讲课,讲授本专业实训操作课程,讲课内容分别为《餐饮服务与管理》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郭敏文、樊平主编)、《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孔宪峰主编)。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时,由县人社局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采取调档审查,个别谈话,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因体检、考察和其他原因取消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新闻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群众举报,由主管部门和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但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人社部门下发聘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其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5年服务期以上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工作调动。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及要求
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各环节实行专人负责,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2、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对其所提供的证件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将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4、此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302314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359—3029111(县纪委)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芮城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芮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