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河津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80人,其中:教师岗位40人(全额事业编制),卫生岗位40人(差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河津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新闻媒体、河津人才网www.hejinjob.com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及山西省2016年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2)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报名开始日期为准。
(3)服务基层人员岗位,按比例已从全市全额事业招聘计划总数中提出,专门组织考试。此次招聘不设服务基层人员岗位。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
(5)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本人填写《河津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现场照相。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精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收取每人报名考试费60元。报考材料应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
(6)招聘岗位核减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和拟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职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在公告后三天内,可改报其它岗位。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研究生以上高学历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如报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不参加笔试,采用面试加考核的形式进行;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信息管理除外),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7)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
报名地点:河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延平南街新人民医院路西)
(8)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报名条件所需要的其它相关证件(已参加工作的需持现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档案现在河津市人才中心存放的可不出具档案存放证明)。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9)领取准考证时间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月20日前在“河津人才网”公告。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方可按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医生岗位为医学基础课目的相关知识;其它岗位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河津人才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名额与笔试合格人员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均可参加资格复审)。岗位名额与笔试合格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行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报考条件及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核实身份,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结束,在原公告新闻媒体和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确定面试时间后,在“河津人才网”上公告及电话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内容为各岗位应具备的专业技能或能力水平。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形式,其它岗位采取讲答形式。面试成绩须合格(不低于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迟到。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并当场评分、亮分、记分、统分。全部考生面试成绩经评委小组组长和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并签字。面试成绩及排名当天在“河津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河津人才网”公示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笔试加试方式确定)。
总成绩计算方法:教师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它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采取面试加考核形式的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察由市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填写《河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附件4)。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在河津人才网、河津风采、河津电视台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5)。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为其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龄连续计算。
教育系列乡镇中小学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五年。
五、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组织、编办、财政、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六、具体要求
1、各部门工作人员要精心组织、严肃认真,互相配合,保证质量,协调有序开展工作。
2、要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实行岗位责任制,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调离或开除。对于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
3、招聘工作全程录像,资料留存备查。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笔试、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18735978070
七、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河津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河津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河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4、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1、河津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