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2017年2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类岗位笔试内容为与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1月18日—1月25日在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www.gzsdwrmyy.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18日—1月25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自行下载《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无误后(要求粘贴考生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照片),将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电子版、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和报考岗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件电子版发至我院人员招聘邮箱(gzsdwrmyyryzp@126.com)。以上操作均要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我院将在考生发送报名表至我院人员招聘邮箱的2个工作日内对考生个人信息、证件真实、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经邮箱回复资格审查是否通过。
资格审查通过后,需打印《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笔试前资格审查用)。岗位专业条件与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相符,以“四个专业目录”规定为准(该4个《目录》考生可上网搜索)。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月18日—1月25日)登录发送报名表的考生本人邮箱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月9日上午8:30-10:00。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北院),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工作由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和具体实施,并于当天13:30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www.gzsdwrmyy.com)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4、副高及以上职称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采取考核(结构化面试)方式录用,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按考核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5、其他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
(四)面试
1、资格审查
笔试前时请携带本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执业资格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面试前人员递补
入闱面试人员须提前20分钟在指定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职位按本方案要求递补人数,并当天下午2:30在医院网站发布取消面试人员名单和递补人员名单。
3、结构化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面试时间:2月9日下午2:30—5:30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考生面试分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环节。
2、体检由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我院收费标准收取200元。
3、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已确定为聘用对象后放弃聘用资格、考生作弊被举报经查属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单位于2月16日起在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发布聘用公告。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一般不低于3年。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3个月,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1、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2、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编外)
附件1: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类别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及其他要求 |
学科带头人 |
临床医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胸外(微创优先)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内;在医院担任科主任或副主任二年以上(三级医院优先),博士可放宽至主治医师;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 |
1 |
重症医学(ICU) | ||||
1 |
肝胆外科(普外) | ||||
1 |
介入医学 | ||||
1 |
心血管内科学 |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肝病科或传染科医师 |
1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
消化内科或传染病学 |
35周岁以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
呼吸科医师 |
2 |
呼吸内科 | |||
内科医师 |
1 |
肾内科 | |||
2 |
重症医学或心内科 | ||||
2 |
肿瘤学 | ||||
2 |
心血管内科 | ||||
1 |
结核病专业 | ||||
肝病科医师 |
1 |
感染病学 | |||
胸外科医师 |
1 |
胸外科 | |||
创外科医师 |
1 |
骨科 | |||
1 |
神经外科 | ||||
肝胆外科 |
1 |
肝胆外科 | |||
妇产科 |
1 |
妇产科 | |||
儿科医师 |
1 |
儿科 | |||
急诊科医师 |
2 |
急诊医学或内科学 | |||
检验医师 |
1 |
临床检验 | |||
介入医师 |
1 |
放射介入 | |||
麻醉医师 |
1 |
麻醉或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 | |||
超声诊断医师 |
1 |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超声分流方向) | |||
CT/MRI诊断医师 |
2 |
影像诊断学或临床医学(影像分流方向) | |||
|
妇产科医师 |
1 |
|
|
35周岁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为妇产科,有妇产科工作经验。 |
眼科医师 |
1 |
35周岁以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有眼科工作经验。 | |||
五官科医师 |
1 |
35周岁以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有耳鼻喉科工作经验。 | |||
儿科医师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或麻醉学 |
35周岁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为儿科,有儿科工作经验,有新生儿科工作经验优先。 | |
麻醉医师 |
1 |
35周岁以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有麻醉科工作经验;全日制本科学历应届生可无资格证。 | |||
急诊科医师 |
1 |
35周岁以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有急诊科工作经验。 | |||
中医门诊医师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中医 |
有丰富中医临床工作经验,退休中医师,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 |
超声诊断医师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影像诊断方向) |
35周岁以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有从事CT/MRI或超声诊断工作经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生可无资格证。 | |
检验医师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医学检验 |
30周岁以内,取得医学检验技士资格证;全日制应届本科生可无资格证。 | |
临床医师 |
5 |
|
临床医学 |
25周岁以内,应届毕业生。 | |
总务科干事 |
1 |
电子商务及相关专业 |
28周岁以内,有总务相关工作经验。 |